得不好,后来父亲回来,成了伯小姐,好歹算是享了两天福,又因为规矩学得不好而被嘲笑。
嫁了人,以为是清贵人家,结果却是虎狼之地,公爹好色,强迫于她,夫君愤恨,亦对她发泄恨意。
当父亲的教她贤淑,教她温婉……唯独没教她怎么保护自己。她年幼无助,一条脊梁,总是不敢站直。可话又说回来,她只是个未及双十年华的女孩儿,世事险恶,又哪里是她有办法的?
这世上,权势高如长宁侯,武功高如苏照歌,拼搏奋力如平康伯,都活得跟头把式,未见得谁比谁更轻松。
平康伯抱着女儿的尸身仰天嘶吼,好像在喊些什么‘王敬小儿’‘我必杀你’之类的话……叶轻舟没再听了,他头痛欲裂,那奇诡的病症第一次如同附骨之蛆阴毒而来,他浑身上下哪里都痛,几乎要站不住了,能撑着一口气把杨映蓉这件事交代完是最后的精神。
自己尚且不能周全的人,有什么心去听旁人的苦痛呢?
喉间一甜,他呛咳了两声,吐出口血来。冬至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一把扶住了他,将他扶上了从护国寺门口赶来的马车。
这是从小就跟着他的旧仆,这世上现在除了自己还有谁能记得照歌?当
年长宁侯府的仆婢上上下下被他杀了个干净,只有冬至还记得那个把燕窝端到他书房前,被他两个字就伤了心的小姑娘了吧?
冬至扶着他,惊骇地发现侯爷的手竟然在抖。叶轻舟喘了口气,半晌竟然笑出声来了:“冬至,他没死。”
冬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看到侯爷紧紧握着手里的一根簪子,那簪头锋利锋利,早刺破了他家侯爷的手掌,红殷殷的血顺着手掌流了半个手臂:“侯爷!”
“我没用啊。”叶轻舟森然道:“我竟然容他逍遥了十年。我有什么脸面去见照歌?”
除了当年郡主刚刚过世后那段时间,侯爷有如疯魔,冬至有十年没听过叶轻舟这样的语气。他骇的不敢再说什么,默默地在马车厢内跪下了,抽出了一卷绷带,将叶轻舟的手拿过来为他包扎。
“起来。”叶轻舟漠然看着自己已经被血染透的袖角:“发信去圣安司,二司长谢卿和四司长郭韶都在外办事,传令他们处理干净手头上的事,两天内回京。”
冬至默默把伤给他缠好,不敢再多说什么,转头便去了。
那些好日子啊……叶轻舟靠在向前驶进的马车内壁上,感觉天旋地转。
怎么都那么短呢?
满地焦骨。
天地旷大,目所及处皆是惶惶黑影,脚下所踩焦骨黑土依旧冒着烟。血、墨、木材、绸缎和人体被大火焚烧后混合成一种让人几欲作呕的气味,直冲头顶。
“她最后都在叫着你的名字啊。”
惶惶黑影中有人笑着说。
叶轻舟站在焦土上,面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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