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行了。”
“不用不用,真的不用,我打的回去就好了,走了啊。”卓胜利说着,拦了辆出租车就钻了进去。
“到地方了给我发消息啊。”林晨扯着嗓子大喊。
送走卓胜利,还有朗语桐。
林晨蹲下来,轻轻在朗语桐肩膀上摇了摇,“语桐,语桐……”
“嗯~”
朗语桐没什么反应。
林晨足足叫了五分钟,见朗语桐实在叫不醒,只能把她抱起来放到车上。
朗语桐非常轻,像只小猫咪一样,抱在怀里还挺舒服的。
林晨想过把朗语桐送到宾馆去,又怕这样不安全,最后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把朗语桐带回去。
“哎呦,晨晨,你这是……”郑秋兰见林晨抱着个女孩子回来,懵的不行。
林晨解释,“这是我同学,今天我们同学聚会,她喝多了。我不知道她家在哪,只好把她带回来了。”
“为什么是你带回来?为什么不是别人带回去呢?”郑秋兰笑眯眯地问,眼神看着很怪异。
林晨说,“妈,你别多想,我们俩就是关系能好点而已。”
郑秋兰歪着脑袋打量了朗语桐一会,说,“这姑娘眉清目秀,还是个混血,看着挺漂亮的嘛。这要是做我的儿媳妇,其实也蛮不错的。”
“妈,你都有阿思了,还不知足啊。”林晨哭笑不得。
郑秋兰说,“阿思是我内定的儿媳妇,但不代表你不可以再娶其他老婆啊,但我告诉你啊,不管你娶多少个老婆,阿思都必须是正房啊。”
母亲这一论点让林晨不由得想到了母亲的出身,因为一般只有豪门家族才会三妻四妾,普通家庭谁有这资本啊。
林晨试探着说,“妈,昨天我把玉镯送给阿思的时候才知道,那玉镯里面原来还刻着字呢,好像是什么‘英才辈出,卓尔不群’,我和阿思都觉得那像是家族的寄语。”
“那就是寄语。”郑秋兰这一次没有藏着掖着,而是落落大方地承认。
林晨决定趁热打铁,“妈,姥姥家到底是什么样的名门望族啊,居然还有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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