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4章 岂能做亏本买卖_我,刘辩,三兴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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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两封奏书:“诸公议议,该听谁的意见?”

  比二千石的校尉与万石的太尉的奏书放在一起比较,这本身就是一种表态。

  樊陵率先道:“朝廷的使者遇袭,这么大的事,若不深究,汉家威严何在?”

  樊陵这么坚定,倒不全是为了附和刘辩。而是因为抄家所得国库能分到大半,司空掌财权,今年为了救七郡国的水灾,国库付出了许多,入不敷出的情况比去年还要严重。

  卢植与刘辩相处的时间最久,察觉到了刘辩的想法,提醒道:“处罚不宜过度,超出了限度容易产生祸患。”

  这年头民间不禁刀剑,但甲胄不同。

  刘辩最终决定道:“私藏甲胄乃是大罪,荆州宗贼岂止贝氏一家,命侍御史田丰严查,其与贝氏串联及私造甲胄者,当抄没家资,俱归于国库。”

  田丰性情耿直,又经受磨难,既不会牵连过重,也不会放过罪人。

  卢植不了解田丰的性格,但终究没有再劝。

  荆州这边搞起来大动作,坐镇京兆的皇甫嵩也没闲着。

  作为京兆尹,军政两权一把抓,治民也是他的职责之一。关中水利的底子很好,皇甫嵩只要组织人手疏通前人修建好的沟渠便足够了。

  对于皇甫嵩来说,他的重心还是在军事上,不仅要守卫三辅,也要为凉州提供必要的援助。

  在治政上,皇甫嵩不像他的叔父皇甫规,反而更像段颎,认为那些不服从管理的羌人匈奴人不可信,没什么好怀柔的,该杀就直接杀了。

  杀伐过多,威名过重。

  羌人匈奴人听到皇甫嵩的名字就觉得害怕,在某些羌人的部族甚至能止小儿啼哭。

  当这种名声与吸引游离在官府控制之外的羌人、匈奴人屯田一事结合起来,不能说一拍即合,只能说事倍功半。

  皇甫嵩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询问了傅燮在汉阳屯田的经验,认为在三辅屯田是可行的。

  遂上书回复刘辩的询问。

  奏书抵达雒阳,刘辩便与丁宫卢植等人商议。

  就皇甫嵩的上书而言,他显然是认为自己干不了屯田的活,希望由朝廷派人主导。

  而且三辅本为一体,屯田也当一同规划。

  这是一心为公之言。

  刘辩一时不能确定派谁前往,屯田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从屯田开始到收缴租税,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所以负责屯田之人一定要清正廉洁,绝不能急功近利。

  别到时候田还没屯几亩,被吸引来屯田的人就被压榨得造反了。

  屯田之初不仅要发放种子和农具,还需要在最初的一两年免除赋税。

  因屯田招募的对象本就是不服从管理的羌人和匈奴人,这些人大都不会种地,还需要专门派人来教。

  而且面对羌人和匈奴人,此人一定不能弱势,但也不能强势到不服从皇甫嵩的管理。

  次日,司徒丁宫送上屯田人选,其中名单上位于第一位的竟是陶谦。

  刘辩一想,陶谦跟随皇甫嵩打过仗。从他看不起后来接任皇甫嵩的张温来看,皇甫嵩应当是能压住他的。

  陶谦治理地方还是有一些水平的,历史上他在击破徐州黄巾后就着手于推行屯田,恢复生产。

  刘辩想着不让他独领一方,应该不会出问题,也就顺势同意了陶谦为三辅屯田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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