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七十四章揍死他个鳖孙_在地球除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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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套房里,而且还是常年入住,大家伙你们知道吗,套房一天的房费就要上万,他……他这个社会的蛀虫、败类、畜生!”

  符泽一脸懵逼,老子住顶层套房碍你事了?

  小门童控诉了符泽的“罪状”后,另一个人站了出来。

  这是一个住客,这家伙长的十分清瘦,带着一个厚重的眼镜,胳膊里夹着一本书,一看就是个高级知识分子。

  “这小子肯定是富二代,要不然他的女伴怎么会这么漂亮!为什么这么漂亮的女人从来不会多看我一眼?为什么,为什么,富二代都该死!”

  符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更让他无比郁闷的是第三个人。

  这个人还算是符泽的熟人,保安部的副主任,一个虎背熊腰的河南汉子。

  “他叫符泽,他是我们老板的朋友,经常给我们发烟抽,还让我们总经理给我们加工资奖金!”

  河南汉子一脸悲愤的表情:“可是……可是老子就是瞅他不顺眼,想揍死他这个鳖孙!”

  “马勒戈壁!”符泽终于怒了,抱起旁边的垃圾桶就砸了过去:“一帮刁民,干他们,艹!”

  符泽扔出去的垃圾桶终于点燃了导火索,见到他先动手了,大堂里一帮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看符泽不顺眼的人们哇哇乱叫挥舞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炎蛇和陈雪初活动活动拳头,不退反进,杀入了人群。

  对炎蛇来说,打架斗殴那都是家常便饭,平常下山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去火车站或者路边摊溜达,尤其是碰到那些满膀子纹身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人家不主动搭理他的话他都会主动招惹人家,而且一般情况都是他一个揍跑几十号人。

  所以对炎蛇来说,揍普通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以及任何技术难度。

  至于陈雪初,则是兴奋的不断挥舞着小拳头,作为帝都陈家上流圈子无人不识的天之骄女,一般人见到她都绕的远远的,更别说主动招惹她了。

  所以陈雪初一直自我感觉她带点宝剑蒙尘的感觉,自己从小学习各种武术却从来没有什么实战的机会,让她感觉到很是寂寞如雪,当然,吸入了神经毒气给符泽一顿踹那次不算。

  对陈雪初来说,今天就是宝剑出鞘之日!

  当然,陈雪初没有宝剑,只有一个贴着比卡丘贴纸的甩棍,她自己更不是什么宝剑,最多就是学几手花架子的普通人。

  最重要的是,陈雪初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杀入了人群之中。

  陈雪初的大长腿不但好看,而且还踢的高,速度往往就代表了力量。

  将高跟鞋踢飞后,两条大长腿抡的虎虎生风。

  这种满眼都是人,是人就可以踹的感觉,让陈雪初开始放飞了自我,兴奋的连小包都扔了出去,自我感觉小说里的女侠附身随便一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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