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起哄:“唱歌!唱歌!”
我调了调琴弦,唱起了脑海中想到的第一首歌——
“……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
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
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
我唱得她心醉
我唱得她心碎
成年人分手后都像无所谓
……”
这首歌的调子很平缓,没有太多技巧,情感也并非撕心裂肺,而是将他人的故事娓娓道来。我唱完之后,现场静默了两三秒,然后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可以的,何枝。”陶诗说,“你这把好嗓子,再练一练就能作为歌手出道了。”
“算了。”我将吉他放回原处,“演戏一道还没有学明白。”
她但笑不语。
次日,又录制了半日,借机宣传过电影,我和陶诗便在众人的欢送下,离开了这座民宿小院。
落地北城的机场,正值道别之际,陶诗忽然叫住了我。
“何枝。”
我转身看她。
“陶诗姐?”
她掏出一根烟,没有点燃,只夹在手指间轻轻晃:“你有没有想过做点大胆的尝试?或许能迎来不一样的生活。”
我请教道:“其他尝试是指?”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陶诗反问,“你听过自己唱歌吗?”
我摇头:“陶诗姐怎么也打起了哑谜。”
“你该听听的。”
她凝视我。
“何枝,你很难过。”
————
北城家中无人。
我打开手机,昨日问蔚先生是否在家,他回复消息说“晚上在家”。
看来还没结束工作。
我将行李收拾好之后,看了眼时间,下厨做了几道家常菜,看着电影等待他回来。
晚上八点,蔚先生打来了电话。
我接起。
蔚先生问:“何枝,你到家了吗?”
我回答:“已经到了。”
“我可能要晚一点回去。”他说,“现在要从公司去机场接个人。”
接人吗。
我默了片刻。
不知为何,想起在机场的时候陶诗对我说,你该听听自己唱歌。
其实我以前给蔚先生唱过歌,就在他去年生日的当天——每逢他的生日,我都会腾出时间来,那回我恰好因为角色需要去学了吉他,因此便为他弹了几曲。
他也是第一个听我弹吉他的人。
那时的蔚先生应该是开心的,虽然他全程用力抿着唇,但眼底盈有喜悦满足的光,墨蓝的异色较往日更明显了些。
陶诗说,眼神不会骗人。
倏然之间,我临时起意般,笑问他:“还记得我第一次弹唱的时候吗?”
蔚先生明显顿了片刻:“当然记得。在我生日的那一天,你唱的很好,很开心。”
他的语气中似乎也有笑意。
原来就算是我们二人,谈起过去的事,也能有会心一笑的时候。
于是我说:“蔚先生今晚要去接谁呢?”
这是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以来,我第一次违背金丝雀该有的职业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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