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62页_微微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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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美傻傻的瞅着微微,心里百般的无奈与愁闷,她很想冲微微大声吼,吼出她紧绷的心绪,但微微脸上滑落的泪水让她感到心疼,让她感到无所适从,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个叫做洪那的地方,天空如往常一样湛蓝而辽阔,善美觉得什么都未变,可又觉得什么都变了。

  远处传来一两声鞭炮炸响,空气中隐隐的透着喜气,善美暗忖:是时候该回江平了。

  这一天,就在这样茫茫无措的压抑气氛里凑合过去了。翌日中午,微微和善美在吊脚楼对面的那家小饭馆里胡乱吃了点东西,善美就独自一人跑洪那客运站去了。纵然老钟说微微目前还不能离开洪那,但善美心想总舵主已经被他们逮捕了,自己和微微离开洪那是迟早的事儿,于是打算去问问到昆明的车一天有几班?顺便问问发车时间和坐车地点,提前做好准备。只因洪那比较落后,交通不怎么方便。

  善美前脚刚走,老钟手下那个姓马的警察后脚就来了;原来是老钟他们在审问顾恺的事情上遇到了瓶颈,卡壳了。顾恺他承认自己的雪茄烟里含有海洛因,他承认自己非法持有而非贩卖这一盒子的雪茄烟,但他不承认自己是12?7跨国境走私贩卖毒品大案的主犯头儿,他甚至不承认自己的名字,他说他的身份证在前天傍晚就让老钟他们收缴了,他说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叫“高强”,他说他不叫顾恺,他不是老钟他们要找的那个人。

  的确,顾恺头两天傍晚给那个交通警看的那张身份证上,印着的名字叫高强;除了那一盒子分量不足的雪茄烟,能证明“高强”非法持有毒品之外,老钟他们没有其他的任何一丁点儿证据能证明“高强”参与了12?7跨国境走私贩卖毒品大案。

  抓人是洪那公安局的的事情,量裁判刑是法院的事情。老钟他们这会儿虽然能把这个案子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起诉顾恺,但老钟他们从顾恺手上获取的这盒雪茄烟,仅有43支,经专业检测,每支雪茄烟内含海洛因0。2克,即是说这一整盒的雪茄烟共含海洛因8。6克。根据咱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譬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这样的规定,倘若检察院在这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目前所掌握的证据,顾恺百分之百只会被判上个几年,而不会被枪毙;老钟他们跟这个案子跟了那么久,大伙儿都极其辛苦,谁会甘心呢!

  这个案子的重点在于顾恺的身份确认,可顾恺的身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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