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五章:突击队的人选_鏖战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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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是拿来冲锋陷阵的,杰弗斯选择他进来不仅仅是因为泰勒是这批新来的突击队员中个人战斗力最高的,更因为泰勒是个肯听话的人。

  杰弗斯又想起了詹姆斯中士,现在其实已经是上士了。在贝里琉岛自己和山羊胡在后面打哈哈,但是走在前面探路的一直是詹姆斯。詹姆斯或许过去有点狂躁,但是经过了两年的战争洗礼,现在却是一个十分老谋深到的人,反正杰弗斯在他身上实在看不出来他之前是个与现在差距特别大的人。这样的人,如果杰弗斯将来自己组建了一只突击队的话,詹姆斯这样的人可以考虑作为连队的一级参谋上士,再高一点,可以直接担任军士长。

  OK……现在有三个人了,杰弗斯心道,还差七个……

  杰弗斯想起来这三个人都是用冲锋枪的,那两个狙击手怎么办?

  其实美国人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他们的狙击手战术在二战中其实没有什么太显眼的战绩,而且长焦距的瞄准镜据说是为了平衡枪身的重量,但是实际上是因为美国人自己的光学瞄准以及测量仪技术都不是很成熟。实际上在二战爆发前,在这方面最有研究的是法国人,二战初期法国被德国占领,但是美军也有自己的特色,M1903的精确度本身就很高,可以直接改成狙击步枪,而不像是毛瑟98K,还要有特殊加长枪管版本的狙击枪才行。

  布莱尔和柯林斯就是不错的狙击手!!杰弗斯想起来这两位仁兄,都说狙击手比较沉默寡言,但是来自蒙大拿州的柯林斯肯定不会这么想。这家伙的祖先据说是个德国猎鹿的贵族,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有一部分黑森雇佣兵奉当时的德皇的命令为英国国王作战,其中一部分人被独立军招降,后来留在了美国。柯林斯就是当年那些黑森佣兵的后裔。难怪杰弗斯第一眼真的把这个家伙当成了德国人,尽管过去了快一百五十年,但是金发碧眼的日耳曼血统在柯林斯身上依然完美的体现出来。如果没有战争,杰弗斯觉得他在好莱坞很有前途……

  布莱尔就比较内敛,其实布莱尔并不是原汁原味的美国人,而是加拿大人,布莱尔来自加拿大中部地区的草原省份,据说他曾经参加过当地的猎熊活动,并且打死过两头棕熊。布莱尔的枪法也许比不上柯林斯,但是布莱尔不柯林斯更懂得如何去隐藏自己,比柯林斯更有耐心。柯林斯现在的军衔是中士兼参谋军士,而布莱尔还是下士,因为布莱尔晚来了半年。

  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冲锋枪手,算上自己这个指挥的,还有两个狙击手,一共六个,加上胡佛要派过来的五个人,一共十一个。富裕四个人,其实杰弗斯觉得这种跟特种作战沾边的行动人还是少一点更好,更精一点最好,但是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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