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完毕,他开始自行练习之后,他就会从记忆中找回这些记录,一次次不厌其烦地重复练习,直到掌握动作精髓。
而后,他在一次次的练习中,验证武术理论,跟之前自己从生死间悟出来的那些战斗技巧相互印证,求同存异,舍其糟粕,留下自认有用的精华,一次次地将其从脑海记忆,深化为肌肉肢体的记忆。
因为在战斗当中,留给人思考的时间非常短暂。
对于强大的战士而言,一秒钟都足以出手十数次。
这种间隔,人脑的反应速度很难跟得上。
争杀一起,往往依靠的就是肌体的记忆。
当别人动作的一瞬间,你没有丝毫的思考余地,同时必须做出反应,是躲闪,还是截断加反击。
当这一切成为本能的时候,战斗中才会游刃有余。
“先生,还请陪我练习一次。”
没日没夜地练习了三日之后,程墨找上了克林。
此时的他,对待克林已经不复一开始的感恩模样。
现在的他,已经把克林当成了大师。
别的不说,光是对方愿意教他武术精髓,并且丝毫不藏私,就足以可见对方的大气了。
所以,他摆足了礼节。
克林看到程墨的模样,脸色也十分严肃。
他朝着程墨做了一个礼,并没有把自己端起来的样子。
两人缓缓走到营地前的空地前,分开数米站定。
“这些天感谢先生的教导,我练习多次,觉得有所收获,但是不知道是否正确,还请先生指点一二。”程墨脸色恭逊。
克林没有多说,微微点了点头。
程墨这些天练习的模样,他是看在眼中的,对于程墨的进步,他其实也是十分有成就感的。
人为什么会好为人师?
正是因为在教导他人的时候,心中会生出一种异样的成就感。
人是社会动物,这种社会认同感,会给人带来精神上的舒畅。
克林同样不能免俗。
而这种畅快,自己教导的效果越好,就越加明显。
或许对有些狭隘一些的人来说,自己教导的人越好,自己心中反而会不舒服。
但大抵还是自己教得越好,自己越开心的。
程墨轻轻舒了一口气,身体微微紧绷起来。
这一次,他没有拿武器,也没有激发暴血。
这一场切磋,他只是想要验证一些东西,并不是斗勇争杀。
千百次的练习令他下意识地抬起手臂,腿脚瞬间迸发巨力。
数米距离,眨眼拉近。
他微微吸气,手臂横扫而出,打出一阵呼啸。
“嘣!”
一声巨响,两条手臂相撞在一起。
克林感受着手臂上传来的力量,脸上也极度认真的模样。
他后脚微微发力,陷入地面三分。
力从地起,他腰杆瞬间绷紧如同杠精,力量传达到空出来的右手上,其上筋骨如同钢缆,瞬间宣泄出山崩般的力量。
“咔咔!”
骨节微响,一只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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